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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处罚单位:内蒙古新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华北监能罚〔2025〕75号
违法事实: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试电力设施业务
处罚依据: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)第三十五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
处罚类别: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
处罚金额:89473.14元
处罚决定日期:2025年11月18日
处罚机关: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