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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处罚单位: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华北监能罚〔2025〕72号
违法事实:违法分包承装电力设施业务
处罚依据: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)第三十四条和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二条
处罚类别:罚款
处罚金额:10611.49元
处罚决定日期:2025年11月18日
处罚机关: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